5.1应入尽入
主要显示省局发给本市局的待办事项以及本市局发给其他市局的待办事项。可通过所属部门、待办名称、状态来查询。
点击【新增】按钮,可以添加新的待办事项,选择接收方部门可以将待办事项发送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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